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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制度

十大热门在线赌博网站排名 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11-19点击率:

为了把本院教学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院领导联系教研室制度

     1. 每个学院领导至少要联系本院的一个教研室,必要时也可联系多个教研室;

学院领导所联系的教研室,既可由本人提出,也可由教研室要求,无论是本人提出还是教研室要求,都必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方为有效。

     2. 学院领导联系教研室要坚持专业或科研等相对对口的原则,并以每学年为一联系周期。一周期满后,既可变更联系对象,也可维持不变,但同一学院领导联系同一教研室连续不得超过3周期。

     3. 学院领导要按时参加所联系教研室教学工作研究会议和集体备课、教育教学研究等活动,及时了解、掌握教研室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与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或教师及时沟通、研究解决,确保教学、科研工作正常有序优质高效展开;

学院领导参与教研室工作研究或教研等活动,每月不得少于2次。

     4. 学院领导要有计划地深入教学第一线调查了解所联系教研室教师的授课水平和质量,及其思想动态,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教学和科研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密切领导与群众的关系。

    二、学院领导听课评课制度

     1. 坚持学院领导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评课。听课评课是学院领导及时了解、掌握本院教育教学工作状态、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与质量和学生学习与思想状态的最重要、最直接的途径,是本院教学工作规范有序展开和优质高效完成,以及对本院教育教学工作适时作出正确改革等决策的重要保证。因此,学院领导必须始终坚持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评课。

     2. 学院领导听课评课分随机和按计划进行两种形式。计划听课评课,主要是指学院教学活动月内的听课评课,学院领导必须按照学院党政办公室或学院教学秘书所制定的计划,按时不折不扣参加对相关教师的听课评课活动;随机听课评课,是指学院领导自行安排的事先不给教师打招呼的听课评课活动。由于随机听课评课更有利于学院领导了解、掌握教师最真实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学生最真实的学习与思想状态等,因此学院领导应尽量挤出时间进行随机听课评课活动。无论是随机还是按计划听课评课,都必须要有记录,并如实地记录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效果等,重点要记录教师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学院领导参加教师的听课评课活动,原则上每个学期不得少于六次。

      3. 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若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学院领导应召集全体教师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如是个别性的要通过交谈等形式加以解决。

      4. 经常组织交流座谈会。学院领导要有计划地组织本院专任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经验交流座谈会,促进大家相互学习、相互提高,共同发展。

     三、学院领导联系教师制度

     1. 教师,始终是每个教学单位开展教学工作的主力军,不断加强和密切学院领导与教师的联系,不仅是做好领导工作的客观需要,更是做好本院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稳步提高本院教学质量、科研综合水平和管理效益的根本保证。

     2. 学院领导联系教师,应坚持点面相结合和老、中、青相结合及突出重点与兼顾一般相结合的原则。点面相结合,就是既要有相对固定的联系教师,又要与本院教师普遍保持联系,同时固定联系的教师中,老、中、青要有一定的比例,其中青年教师又是联系的重点;

每个学院领导固定联系的教师不得少于5人,其中青年教师不得少于3人。

      3. 学院领导要有计划地与定向联系教师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学习、生活、工作等情况,努力把握他们的思想脉搏,想方设法为其排忧解难,不断增强互信感,促进他们全面健康成长,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同时要有计划或不失时机与本院其他教师开展思想和业务交流等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全院教师思想、教学、科研和身体状况,并有的放矢改进相关管理工作,促使本院领导管理工作日益合理、科学化。

     四、学院领导联系班级制度

     1. 坚持和加强学院领导与班级之间的联系,始终是学院领导及时了解、掌握本院学生日常学习、生活、思想和情感动态的基本途径,也是有的放矢做好学生工作的基础。

     2. 学院领导联系的班级,一般由学院党总支会议研究确定,同时实行既分工又合作和谁联系谁负责的原则;

学院领导联系班级,既可采取联系年级也可联系班级的办法进行,如联系年级,则同一年级的所有班级均由同一学院领导负责联系;

     随着学生招生规模的扩大亦即学生班级的不断增加,联系班级工作可逐步扩大到学院党总支委员甚至教研室主任范围。

     3. 学院领导要会同辅导员经常深入教室和寝室了解学生学习、生活和思想等情况,及时把握学生思想脉搏和学业情况,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释疑,努力成为学生的知心朋友。

     4. 要会同辅导员做好班干部选拔、培养工作,指导辅导员研究落实每次班会主题,同时每个月参与所联系的每个班级的班会活动不少于一次。

     5. 学院党总支书记每个月要组织承担联系班级工作任务的同志召开一次联系工作情况碰头会,并邀请辅导员一起参加,共同交流学生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学生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一些特殊性问题;在与班级联系工作过程中,当联系人碰到个人无法解决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报告辅导员和学院党总支书记,学院党总支书记要视问题轻重缓急决定是否立即召开有关会议研究处理。

     6. 凡承担联系班级工作任务的同志,要会同辅导员积极加强班与班之间的联宜活动,促进班级之间各项工作的良性互动,不断密切院内同学之间的联系和友情;

     与此同时,要特别注意推动不同专业班级之间和本院与外院班级之间的联宜活动,使学生在联宜活动中拓宽专业知识,提高综合素质,增强社会交际能力,促进全面发展。

     五、学生学习导师制度

     1. 学生学习导师制度,是指安排本院专业教师与本院学生结成相对固定的联系关系,并主要负责学生日常学习、科研等工作的制度。

     2. 凡是本院的专任教师,原则上要担任本院学生的学习导师,同时每位专任教师联系的学生不得少于5名;担任学习导师,要坚持专业对口或相对对口和组织安排与个人自由选择相结合的原则;个人自由选择,是指学生与学习导师之间所进行的双向选择。

     3. 教师担任学习导师后,既可对学生的学习进行全面的指导,也可对学生某门课程学习或某项科研活动进行指导,究竟是进行全面还是单项学习指导,由学生与学习导师商定后报教研室备案。

     4. 教师与学生之间结成学习导师关系后,要主动征求学生要求指导的内容、时间、方式方法,以及对本人的具体要求和期望等,然后研究制定具体的学习指导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具体学习指导内容、时间、方式方法,以及对被指导学生的具体要求和期望等;学习指导工作计划必须在正式担任学习导师之日起半个月内完成,并一式三份分别交学生、教研室和学院党政办公室备案。学习导师以每一学期为一周期,一周期满后,既可继续担任同批学生的学习导师,也可更换学习导师,是否更换,由学习导师与其所指导的学生商定。

     5. 各教研室每学期终要对学习导师指导学生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要同本人年终工作考核评先评优紧密挂钩。

     6. 本院任何教师都无权拒绝担任学习导师,经学院安排而拒不担任学习导师者,视为拒不承担本院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将视情节轻重核减其课程教学任务;对积极担任学习导师,同时学习指导工作成绩显著的教师,在学院年终时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学习导师工作实行奖罚的标准,严格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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